0 第二章︰如何回应教会内的人(包括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及跨性别的人) Part 4 同性恋者在基督里才能获得改变 在基督里,你的身份已不再取决于你的性取向、性别、独身,或是你生命中的其他地方,你的身份是在基督里的一员!我曾见过有些人与耶稣同行一段时间后,他们的性取向改变了,而也有一些没有改变。但真正改变了的是:当非基督徒从他们的性欲中找寻自己的身份时,基督徒的身份却是与基督相连。非基督徒感到迷惑,因为不管他们的性欲或感觉如何,他们总会认为这就是「我是谁」、我的「身份」。相反,当你来到基督面前,就已经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不是依頼你会或不会改变的欲望或是感受,而是因为你的身份与新的关系连结,你是「在基督里」的人。 许多年以前,有一些大学生来到了我的教会,在我们的小区做短期宣教。其中一位曾经认为自己是同性恋者的年轻人分享见证,他大胆地告诉一群在北弗兰斯登(Frankston North)围观的群众︰「我不再把自己看成为同性恋者,我的身份是在基督里的人。」他不是说他的性取向突然间改变了(虽然我后来在他的团契听说到他正经历着一些改变),但我们不要弄错了重点,基督盼望我们无条件地来到祂的跟前,在祂那里找到我们的身份,不管我们的性取向能否被改变过来。 那么,我们该对同性恋者说甚么呢?我们不应该对他们能否改变性取向作出任何承诺,这只会是本末倒置。我们应该是不带条件来到基督面前悔改的,没有附加条件,没有讨价还价,没有商量余地。世俗的治疗例如震荡治疗法,是使用外在的剌激来尝试改变人的性取向,但问题是,需要改变的是我们的心。不少成功改变了性取向的人都会发现,他们在「重生」后经历一段时间才改变的。美国心理治疗师学会曾说,「同性恋」有不同种类,有些人在早年有这样的取向,有些是受后期的影响,如被性侵犯或其他遭遇,也有些是在破碎家庭境况中发生(有人说,那些从未得到父亲的爱和亲情的人中,很多都会成为同性恋者),更有些是完全迷惘而被引诱到自己不清不楚的路上。大约每七个儿童中,就有一个在成长期间,会对自己的性取向抱有疑惑,只有长大以后才能过着典型异性恋者的生活(这让我们质疑是否该鼓励年纪小的儿童,在小时候就尝试分辨自己的性取向)。澳洲广播公司的一个节目《澳洲人的故事》曾播出一位喜剧演员认为自己是同性恋者,「出柜」后却发现自己根本不是同性恋者的故事。他自己说:「我很困难才发现自己原来不是同性恋者,若你以为从柜走出来是很困难的事,那么你应该要知道,再走进去更是艰难!」 上述是要说明我们不过是混合在一起、无法整齐被分门别类的一群。(我注意到LGBTI这一个简称由开始至现在不断被加长,实际上最后我们可能要用上英文字母中的每一个字来概括所有人!)。总而言之,在不同程度上,我们都被扭曲了。当然大部份同性恋者都不愿意改变,那又如何呢!大部份异性恋的罪人也不愿意!我们的文化常常在说:「做任何你喜欢的事,这就是对的。」自我控制被视为坏透了的事。 随着我们的社会更多以「那些能使我喜欢的」决定甚么是「对」,你就会有更多不同的做法。在历史的不同时刻,一些社会文化已经沉沦于享乐主义的生活,结果必然就是这个社会的没落。当你在任何罪中更为放纵,你就更多让这些罪,占据你生命中从未可能想过的位置。很多人的作见证坦承,最初只是观看一些轻微的色情信息,最后却被吸引观看那些极度色情的内容,他们最初从未想过会这样,这正是罪通常在扩展的本质。 雅各布书1:14-15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你容让更多罪进入,罪就会更多操控你,占据你可能从未想过的位置。这是为甚么我们要在孩子还在成长的时候,限定范围以保护我们的孩子,避免接触色情信息及露骨的性教育的原因。 每一个「重生」的人最少会在一些事上作出改变,无论是单身人士、异性恋者,抑或同性恋者,都会转变。如何发生?每一个基督徒都会追求他们真正的伴侣,真正满足的关系来自与真正的新郎相连,就是耶稣。个人的性取向早晚会或不会改变,但有一点未信者绝对不能明白,却是一些信徒需要重新聚焦的是:在基督里我们会改变,而耶稣是真正的信徒得到满足的原因。所以独身的基督徒追求未被满足的欲望──你并没有一点错,你要在这堕落了的世界中争战,直至你面对面与真正的伴侣耶稣同在。直至那时候,耶稣会供应你的需要,但祂呼召我们首先要在祂里面找到我们的满足,然后祂会呼召我们去结出圣灵的果子──自我约束。社会文化会说,若你是独身,你就是被压迫及未得满足的,但这并不是真的。曾走在世界中的耶稣是最满足的人,而祂是独身的。 那位来自同性恋生活模式而在我们教会找到信仰的女士,影响了一些以前埋怨独身生活很艰难的异性恋独身者。她见证若是应该如此的话,她很愿意保持独身,因为耶稣己满足了她。我们知道神的计划不是要每个人都保持独身,耶稣认识每一个人及他们的需要,而祂会供应他们,不过祂首先会呼召我们无条件地跟从祂。 因此我们应该如何响应那些因为他们要维持独身,而说神对他们不公平的同性恋者呢?依然是同样的响应!为甚么你只挑出同性恋者?异性恋基督徒没有找到婚姻伴侣的独身者比起同性恋的更多呢! 对于那些在基督里的人,我们知道不管我们的性取向或婚姻状况如何,生命之中总是有一些遗憾,因为这里不是我们的家!真正的信徒是己经订了婚,与及正在等待启示录十九章的婚筵。若你在基督里,你就是新妇,等待着你真正的丈夫。这里还有另一个原因指出婚姻为甚么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因为人类的婚姻只是一个记号,以及真正、终极婚姻的象征;这个终极的婚姻是关于耶稣与祂的子民。婚姻有远超过未信者所能想象的更深层意义,实际上就是生命的意义。一男一女之间在地上的婚姻,就是指向这一个确实的婚姻——耶稣与祂新妇的婚筵。世上最快乐的婚姻都无法达到这一个婚姻所指向的最高境界──就是与新郎耶稣永远在一起。
Month: March 2017
第3節 同性恋者跟你我一样,都是罪人
0 第二章︰如何回应教会内的人(包括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及跨性别的人) Part 3 同性恋者跟你我一样,都是罪人 谭宝尔总理在澳洲广播公司的问答节目上用了一句通俗话:「若神创造了亚当和夏娃,那么谁创造了亚当和史提夫?」他是在暗示既然是神把他们创造成同性恋者,那么你怎能说这是错误的呢? 你若是在一群对基督教极端反感的人中间,你会对谭宝尔总理怎样说呢?你可以说:「谭宝尔先生,为甚么你要把同性恋者挑出来说呢?」 神是否创造了那欺骗太太及据说有十一个情妇的泰格‧胡斯(Tiger Woods)?神是否也创造了婚姻美满的谭宝尔先生,又让他遇见另一个女人呢?神是否也创造了异性恋的男人,让他淫亵地看女人呢?让我们且再进一步问,神是否也创造了恋童癖呢?啊,我们都知道这是难以接受的。但这些人岂不都是天生如此的吗?是否这样就表示这是可以的呢?泰格说他是一个性成瘾者。和泰格一样,所有男人都是!只有那些有圣灵能力的人,才可以控制自己。所以真正的答案是,「停止挑出同性恋者!我们全都是一样,这就是罪!我们全都被扭曲了!」 不单是同性恋者,所有的人都出了极大的问题。若没有那除去我们的罪的救主,同性恋者并不比异性恋者有更多或更少往地狱去的机会。 神创造了每一个人,包括了男女同性恋者,但这是一种堕落,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成为我们原本应该成为的人。 有人曾对我说,「如果你的孩子是个同性恋者,你会怎样办?」答案是并没有甚么不同。同样的问题,同样的答案︰我们都需要被洁净。神爱同性恋者,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每一个!……信祂的人……我们都需要悔改,这包括了你这位在性试探中没有犯错的法利赛人。你也被扭曲了!只是在一个不同的方向吧。你需要被耶稣洁净及改变过来,你需要悔改。没有一个试探是所有人都会同样面对的。我们全都需要救恩,全都需要新的力量,帮助我们转离旧生命。 基于耶稣的教导,我们都要面对一个事实,就是在地狱里的异性恋者,将会远超过同性恋者。基督徒把同性恋当作是不可赦免的罪或视同性恋者为敌人,令人痛心。同性恋者是「与生俱来」,至少在这意义上,我们每一个人在灵里都是生来便被扭曲了,这是因为人拒绝神,世界因此而堕落了。然而,神拒绝放弃这个世界。「与生俱来」的情况理解起来,远比去找寻同性恋的遗传基因更复杂,虽然同性恋群体大力鼓吹遗传基因,但也只是至今在科学上仍没有结论的事。若人的性取向只不过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事,为甚么在有着最接近遗传基因的同卵双胞胎的实验中,我们找不出他们有更多同时成为同性恋者的可能?事实上,若真的有一个遗传的同性恋基因,同性恋早就该完全消失了!原因是同性恋的孩子很少,根本无法遗传下去。但这里确实存在我们灵性上与「生」俱来的一些因素。戴维并不是同性恋者,但他说:「我确实在出生时就有罪」,我是生来如此的。 所以我们若是无法纠正,而且是「与生俱来」,那我们可以怎办?你需要「重生」。你需要新的心、新的能力,让你能脱离罪疚感及罪的权势。但这不能从你自己而来,因为你无法纠正自己,只能从神而来。 这是为甚么神差祂的儿子作为代替,为我们被审判定罪……祂不是一个「与生俱来」的人。这是为甚么我们强调耶稣由童女所生(由圣灵使马利亚成孕,所以她的罪性不会遗传在孩子身上(13)),这是为甚么耶稣从未被试探所胜过如此重要。当耶稣走上十字架时,把自己的公义给了我们,代替我们变成了罪人,所以耶稣成为了代替者,祂变成了一个同性恋者。耶稣变成了同性恋的罪人,变成了说谎者,变成了拜偶像的人。祂自己从未做过这些事,但祂为了所有愿意悔改及相信祂的罪人,变成了被审判的对象。 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不单会令你不再受审判,同时更表示你会有颗新的心及新的权柄去靠神的灵过活。那位一生都活在同性恋中的女士成为我们教会会友后说道︰「当你相信十字架,不能在经历耶稣为你所作的一切后,继续故意地把痛苦加在祂的身上。」 这并不表示同性恋的试探或其他的罪会实时消失。不管你是对色情上瘾,或酗酒,或是购物狂,或是贪爱物质,或是口舌不饶人,或懒惰,或是乱发坏脾气,或是对某人心存怨怼,试探仍然会有。我们是在同一场战争中,但若你有圣灵,现在你就有选择。自我控制是圣灵在相信的人身上所结的果子,不过你要在需要的时候,向耶稣呼叫求助!不要相信自己的心!因为人心是诡诈的!
第2節 圣经并不赞同同性恋
0 第二章︰如何回应教会内的人(包括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及跨性别的人) Part 2 圣经并不赞同同性恋 在我30岁左右时还未信主,由于我有很多从事娱乐事业的同性恋朋友,第一次读圣经后,觉得圣经好像不公平,我发觉这是无法可妥协的事。我要么就是放弃所有圣经的指示,要么凭信心相信耶稣知道某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我选择了后者,并且发现神在我所不知如何是好的事上,比我知道得更多。实际上,就算在教会中,很多人都从未发掘神是如何深爱着同性恋者的,因为他们从未相信耶稣比我们知道的更多。他们反而倚赖他们自己的「心」,去尝试用不同方法,扭曲这些经文去说出他们想要说出的意思。你可能会认为这些经文不是很清楚的吗?但却有一些声称是基督徒的人会说,这些经文没有真正谴责同性恋是罪。我不能列举所有他们这样做的方法,因为就算我这样做,他们总会找出别的方法来把黑说成白。他们用隐晦的文字研究,或是解释为古代社会没有人明白这些事,或是说:「使徒保罗的意思并不如他所说的一般。」或是另一极端的说法是︰「根本不要听保罗说的,因为耶稣从未说过任何否定同性恋者的话。」是的,耶稣从未提过同性恋这个词,但他却很清楚的告诉了我们有关婚姻的事。 马可福音10:6-8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 耶稣认同旧约圣经中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立场,而性关系是在这结合之中。正因如此,耶稣从未具体谈及同性恋这回事。同样,耶稣也从没有论及多配偶关系、人兽恋,或恋童癖等。祂已经说出正确的婚姻定义,并且规范了其中的性结合。 耶稣一次又一次地肯定旧约圣经是神的话语(包括明确谴责同性恋的利未记)。有人响应旧约圣经同样违反了有关食物、礼仪及服饰的律例,但这并不是有说服力的论点。新约圣经把这些礼仪性律例分别出来,说明它们因着耶稣的死已经成全了。(10)(歌罗西书2:13-14;希伯来书 10:1-10)这些律例的目的是把以色列人引向十字架,以及教导他们从不洁净中分别出来成为圣洁。但在新约,犹太裔的基督徒不用再遵守这些律例,因为这些律例都是指向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现在祂已完成了这一切,把你们从这些指向祂自己的礼仪中释放出来。对比之下,道德律例如「十诫」,不单止因着我们生活的方式而被肯定,而且更深入地在新约中被耶稣探索,甚至深深审视我们内在的思想和动机,而并非停留于有关诫命的外在行为。 在此强调,耶稣绝对已肯定保罗在新约圣经中有关同性恋所说的一切。实际上,对那些只愿意相信耶稣在新约圣经中亲口所说的话的人(有些圣经版本会用红色印出耶稣的话),可以检视这些从耶稣自己口中所说的经文︰ 使徒行传9:15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 耶稣说保罗向所有人传扬祂的名,这是印成红色的字!耶稣说,保罗所说的都算数。(11)有人尝试说,在哥林多书信中,使徒保罗只谴责某一种类的同性恋行为(例如与男人及男童之间的同性恋行为,或性交易等),所以保罗并不反对彼此委身的同性婚姻关系。问题是保罗所用的希腊文「同性恋」这个字,就只是有这一个意思,不是指某种欺压式的同性恋行为。事实上,旧约圣经的希腊译本(七十士译本),包括之前提及的利未记,都使用同样一个字,清楚表明同性之间所有性行为都是被谴责的。希腊文中「同性恋」这一个字的字面意思是,「把男人带上床的男人」。如果保罗想表达男人与男童之间的同性恋行为,希腊文中有其他的用词。圣经对这课题是如此简单明白,甚至连公开的同性恋荷兰学者宾‧博克(Pim Pronk)也说:「不管圣经在哪一处提及同性交合,它总是受谴责的。」(12) 通常教会以外人士看过有关圣经的教导,都会得出圣经认为同性恋是罪的结论。人怎可能会有别的想法呢?若他们不喜欢圣经这样说,可能会因此否定圣经。但如果圣经是说得如此明显,为甚么又会有人想把黑说成白呢?只因人的心比万物都诡诈,以及无法得到纠正。人的心想要行自己的路,满足自己变成最优先的事。 但那些想要认识神的同性恋者又如何呢?你会对处于这境况的同性恋朋友说甚么呢?我们该对每一个人都说同样的话!我们全是需要悔改的罪人,而且都需要救主除去我们的罪。 澳洲教会中有一位成员,一生都过着女同性恋者的生活模式。当她悔改成为教会会友时,作了美好的见证。她含着泪说︰「我无法继续过把痛苦加诸十字架上的救主的生活。」但这不仅是只针对同性恋者的强而有力的见证,对非同性恋的罪人也同样重要。在这位女士的悔改路上,早期的转折点在于当我告诉她︰「我们都被扭曲了。」即是说,我们都被罪所缠绕,包括着我,就如包括着你一样。这和你是不是同性恋没有关系,我们都被扭曲了!我们的心都充满了诡诈,无法改变。我们需要一位在我们以外的救主,在十字架审判上,可以取代我们的位置,为我们判断,因为我们确实无法改造自己。
第1節 圣经指出人心不是判断是非的标准
0 第二章︰如何回应教会内的人(包括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及跨性别的人) Part 1 圣经指出人心不是判断是非的标准 在教会内对同性婚姻的辩论是否已经有定案呢?不少教会内的人是感到混乱的。你如何面对那些自称天生为同性恋的人?神如何为那些同性恋但已婚的人提供出路? 我们要以一节与人类性取向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与人自己内心状况相关的经文开始论述。 杰里迈亚书17:9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 这一节经文包含了与任何其他宗教或哲学完全不同的世界观。所有其他宗教及世界观认为人只要接受正确的教育,或养育,或政治,或宗教,或某些途径的帮助,就可以变好。人总不会是坏透及无药可救;人总不至于如此不堪到偏离正轨,迷失到需要一位救主,也不会无法把自己从欺诈的心境拯救出来。 圣经的开端创世记3章提及人的堕落,已明显地说出人被谎言所欺骗,并且不只是随便一个谎言。这谎言就是,若你跟随你自己的路去行,并且作你自己的神,为你自己决定是非对错,那么你的生活就会变得更好。不要理会神说甚么……当阿当和夏娃见到果子悦人眼目,并且能使人得智慧,他们就吃了。他们行动的原则就是跟随会令我喜悦的感觉,而不是跟随神的话语,你就会得到对你而言是好的事物。所以人背叛神并且跟随自己喜悦的事,因此被自己欺骗了。这是圣经对整个世界为何堕落的解释,而堕落的结果就是死亡、疾病、纷争、罪恶及谎言。人嘲笑基督徒为「神派来的麻烦鬼」,用一句俗话︰「神不烦我,我就不会找祂麻烦。」但若你想知道一个「不找神麻烦」的世界是怎样的?你看一下周围,这世界就是了!我们努力去消灭神(不要惊动神)而要行我们自己的路,那么你见到的世界就是后果了。(有些人实际上竟有胆量因世界的情况而埋怨神!) 所以人败坏自己而且成为一个说谎者。「人心充满了诡诈。」 从圣经中婚姻关系的堕落(由于人的诡诈)可见这种模式,圣经中的人物继续偏行己路,并且为结果而受苦。甚至当属神的人选择去行他们自己的路,也常常带来灾难性的结果。亚伯拉罕和撒拉决定要找夏甲代生儿子,结果两个妻子相争,为他们的关系带来恶劣的结果。我们见到古代以色列的戴维及所罗门直接违反神在申命记十七章第十七节的命令︰「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而带来极坏的结果。是的,那些日子的文化,是可以接受人有多个妻子,但属神的人为甚么不首先按照神的吩咐去作呢?因为他们的心被欺骗了。关于旧约圣者最奇特的事(扭曲婚姻如出现一夫多妻制)是,虽然他们所作的事违背了神在起初时把婚姻定为一男一女的设计,但神仍然对他们百般容忍。而且你也会见到以色列人其他婚姻上的偏差,他们跟随着异教风俗、崇拜偶像,以至在庙会礼仪上性交(与庙妓)。 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奸淫」的基础来自创造。神亲自将婚姻赐予第一个男人与第一个女人,使他们结成夫妻,所以第七诫蕴含着在一男一女的婚姻关系以外,禁止发生任何性行为,包括成年人之间的乱伦、与未成年人或与在婚姻盟约外的任何人性交。利未记十八章有一个很一份很长的清单,列明所有不可以有的性关系,例如与近亲、同性别的人,或与动物等。在几乎全部人都会结婚的文化中,所有这些律法都可以总结在第七诫「不可奸淫」中。若第七诫已经包含了所有,利未记为甚么需要列出所有细节呢? 因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并且无法改变。以色列人常常找借口,挪移界线,偏行己路,而非走神的路。 在我们的年代,我们见到挑战婚姻的基本原则所带来的不同痛苦和烦恼。婚外性行为一直存在,但在六十年代性革命之前,至少这会被视为是错的事。性革命带来了新的神:「做你心中认为是对的事。」但如果你的心是诡诈的,那怎么办?若我们已经堕落了,我们需要划定界线,不然我们会伤害自己,以及与神的关系。 由六十年代开始,社会已经接受了你不需要婚姻就可以有性行为。然后在1975年开始,我们有「无过错」的离婚,为婚姻及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婚姻的盟誓的重要性变成次于个人的感受。若我不再「感受」到仍然在爱,婚姻就完蛋了,结果就是,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极多儿童成长于单亲家庭的文化中。 但这只是开始,一旦当「我感觉……」成为了神,并且定义了是与非,就没有办法去阻止人类在所有领域内,陷入形形式式的堕落。若每个人都可以按他所喜欢的去行,而且不辨是非,那么我们如何去评断其他人呢?多配偶者或恋童癖者(多年前,在荷兰已有政党要求降低合法婚姻年龄)又如何呢?我们对任何问题都没有判别是非的共识。若我们的心是诡诈的,那么这世界已无法再有伦理,因为已经没有任何普世皆认可的标准,亦没有完美的人,可以告诉我们在哪里为是非善恶划出界线。 也就是说,除非有一个如神自己这样完美的,告诉我们甚么是对和错。事实上,神已经这样做了,祂曾经为古代以色列民族这样做过了,祂颁给他们十诫。神以圣子耶稣的身份降下,给我们留下新约圣经,肯定了旧约圣经是神的话语。因此,在自我个人感觉以外,我们有了圣经,作为一个可以告诉我们甚么是对与错的客观准则,而不是依赖我们诡诈的心。 到底圣经对同性恋及同性婚姻怎样说?旧约圣经指出︰ 利未记 18: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新约圣经多次提及︰ 罗马书 1:26-27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哥林多前书 6:9-10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做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第4節 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
0 第一章︰如何回应教会外的人?以赛亚书1:17 Part 4 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 在上一个「父亲节」,维州政府宣布了一个荒谬的决定,如果议会成功通过让同性伴侣领养的法律,便不会准许领养机构有宗教豁免权,反对男或女同性恋伴侣领养孩子。在父亲节那一天公布这一消息,说明父亲或母亲已成为政治不正确的名词。这一个「无豁免」的条文结果没有被通过,但若果这次公投通过同性婚姻,很快便没有一点豁免了(这是真正的完全一面倒了)。这正表示同性婚姻会影响儿童的权利而且也会成为宗教自由的问题,我们将在第三章处理这个课题。 有两个关键会影响公投结果。第一,如何设计公投的问题?其次,究竟是否可以在公开听证会中陈述所有事实? 导致公投的所有民意调查显示,大部份人表示支持同性婚姻。同时,民意调查亦显示,三比一的澳洲人相信儿童有权在可能范围内被自己的母亲及父亲抚养长大,以及结婚,包括组成家庭的权利。(8)等一等!三比一?这里有一个极大的矛盾。明显地,若正确地考虑了所有后果,大部份的澳洲人实际上并不盼望有同性婚姻(即使现时他们说他们愿意!) 基督教的观点是神定义了婚姻。神创造了男及女去互补不足,并且生儿育女,但显然地,对那些完全拒绝基督教的人,婚姻只是由生物学来定义的行为。男与女是不同的而能够生育孩子。 正因如此,有一些同性恋者出来反对同性婚姻。基夫‧米斯(Keith Mills)与毕地.曼宁(Paddy Manning)是两位爱尔兰的男同性恋者,他们在爱尔兰的全民投票中,为儿童争取权益。(9)他们不是支持圣经,我会说他们是在支持自然定律,也是神在创造世界时,所显明的简单道理。这有点像神在罗马书1章18-20节中为祂自己所说明的理据。我们虽然看不见神,但神没有使我们看不见祂在其创造中显明祂自己的证据。同样地,人的生物结构定义了婚姻,也是不证自明的事。 当然,我们的信念有基督教的基础,但任何一个基督徒也可以正确地指出,就算我不是基督徒,我仍然可以支持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因为在讨论中撇开宗教信念,并不会使母亲变成父亲,或是使男人可以怀孕生育;也不会因此而可以取去儿童自然而有的生物权利,就是在可能范围内由他们的亲生父母来养育成人。 同性恋者用来支持同性婚姻的一个论据是,反对者仍然停留在禁止不同种族通婚的年代。实际上,这是刚刚相反的情况。禁止不同种族通婚是因为人忽略了圣经,而圣经说明了所有人都是平等地照着神的形象造的。那些禁止不同种族通婚的人也忽视了生物学!不管肤色是黑、白、棕或黄,我们都流着相同红色的血。不用证据,明显地种族并不是阻止人结婚的理由,因为所有种族的人都分享着同样的生物结构。而同性婚姻的推动者也犯上同样的错误,就是忽略了生物结构!所以,并不是那些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应该被等同于禁止不同种族通婚,倒是那些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在反对!他们同样地忽略了生物结构的事实。 婚姻并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在某程度上它是由生物结构所定义,男与女结合,成为一个单位,而通常会生孩子并提供最稳定的框架机制让孩子在其中成长的一种联合。是的,孩子并不是婚姻唯一的理由,但这并不抺杀了大部份婚姻关系都带来了孩子的事实。 重要的是,就算两夫妇无法生育,或是当女人已过了生育年龄,婚姻仍为社会带来稳定。男人可以在任何年龄都有孩子,而婚姻的承诺划定一条界线,限制在婚姻盟约以外因滥交或通奸与不忠而带来孩子,因为这些情况通常会带来伤害。 总的来说,我们需要重申两件事︰「婚姻平等权利」这名词是取巧的,但却有误导成分。真正的辩论是,到底婚姻是否可以被重新定义为与生物结构无关。而且,把这辩论称为「孩子的平等权利」,可能会较为情绪化但却是远远较少误导成份。是否所有儿童都该有同样的权利,在可能范围内,由他们亲生母亲及父亲所抚养长大呢? 赞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说:「我的同性婚姻与你何干?」答案是:它会影响着下一代的孩子,因而影响着整个社会;它会使婚姻的定义沦为「满足成年人的欲望」。 我们当如何回应这一次公投?不要对这事冷漠,为孩子们投你手上的一票,参加游行,签请愿信,表达你的意见…… 以赛亚书1:17 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第3節 同性婚姻把儿童的父母拿走
0 第一章︰如何回应教会外的人?以赛亚书1:17 Part 3 同性婚姻把儿童的父母拿走 重点来了,以赛亚书的经文并不只是警告人有关对自身的伤害。 以赛亚书1:17 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这段经文关乎公义,以及对那些在冲突中受影响的儿童的关怀,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能导致以后的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一些关于由同性伴侣所抚养的孩子的有趣「研究」声称︰「研究显示,由男同性恋者或女同性恋者所抚养长大的孩子与其他孩子没有任何分别」。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几个针对这课题的正规研究。被认可的正规研究方法,需要足够大量随机选择的样本(而不是使用那些可能带偏颇看法的志愿者),把由同性伴侣抚养的孩子与由已婚父母的孩子作出比较。由于作过的符合科学标准的研究很少,这个「没有任何分别」的理论实在无法成立。 「澳洲婚姻论坛」的戴维‧云根医生(David Van Gend)指出,过去只有八个研究是符合正规研究的条件,而其中四个因为一些理由无法被接纳。余下的四个研究均显示,与亲生父亲及母亲同时生活的儿童,表现较佳,甚至当父亲没有按照预期地供养他们,或尽量在一起生活,只要孩子们觉得有父亲,就已经使他们的普遍表现显得不一样。 德州大学社会学副教授马克‧威内云(Mark Regnerus)使用了《新家庭结构研究》(一项具全国代表性的抽样研究,研究对象为3000名18至39岁的美国年轻人),比较了在八个不同家庭结构中成长的儿童在40个有关社交、情绪及关系指标的表现。威内云教授指出:「……2005年美国心理学家联会摘要中提及的59个研究中,没有一个是有把具代表性的大量随机同性恋伴侣父母与其孩子的样本,和同样有代表性的大量随机已婚父母与其孩子的样本作出比较。」其研究的彻底性可以说是独一无二。 威内云教授发现了母亲为同性伴侣关系的孩子,在青少年时期,与那些整个童年阶段都和已婚原生父母一起相处的青少年有明显分别。例如,他们被反映出︰ - 收入明显较低; - 接受更多的公共福利; - 心理及生理健康较差; - 与现时配偶的关系素质较差,以及 - 有较高的犯罪率 同样令人不安的是,研究发现由女同性恋者母亲抚养长大的孩子,曾经「被其中一名家长或其他成年照顾者性触摸」的机会较一般孩子高十倍,而由男同恋者父亲所抚养长大的孩子,机会则为一般孩子的三倍。(6) 而且我们仍未曾说完经文中最重要的一点︰ 以赛亚书1:17 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即使有人可以证明,即使没有亲生父母,孩子同样可以很好,但他们毕竟有一些损失。无疑有一些同性恋家长在养育孩子时做了得很好,而他们的孩子可以证实他是在充满爱的环境中长大,但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孩子失去了人权中一些最基本的权利。 孩子是不是在可能范围内,应该有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及母亲抚养长大的权利呢?当然,有很多可以理解的理由,使到这在某些情况下变得没有可能,例如因为有虐待狂的家长,或是因为死亡,或是遭受父母中的一方遗弃。但这是否一个有力的论据呢?是否只因为有些人的失败,或是一些我们不可控制的环境,就让我们有权利故意促使孩子与亲生父母分离吗? 伦理学家玛格丽‧索玛维(Margaret Somerville)曾说︰ 「无意令孩子不知道自己的血缘身份是一回事,但故意破坏孩子与亲生父母的联系,特别是让社会在这破坏中同谋参与却又是另一件事。」(7) 有部份「被偷走的一代」,曾证实他们是在充满爱心的家庭中成长,但这会使到「被偷走的一代」变成正确的事吗?我们需要去对抗那使孩子失去父亲的原因,这正是儿童的基本权利。 我为到人们无法为问题寻找出路而感到困惑。前总理陆克文(Kevin Rudd)早前代表澳洲人向「被偷走的一代」道歉,吉拉迪(Julia Gillard)也代表澳洲人向被强迫领养的一代道歉,且说: 「人类最原始及神圣的连系,正是母亲与自己婴儿之间的连系。」 当人把这一句话应用在同性婚姻关系中的孩子身上,就会感到不安,因为在这情况中,儿童的权利被忽略,他们的权利被成年人的欲望所吞噬。今天已经有极多的关注,谴责强迫领养,因为当这些儿童长大成人后,会因为他们当初被带离开亲生父母而感到受侵犯。似乎没有人把这些事连在一起!精子捐赠计划现时的发展也成为危机,为甚么?虽然计划有保密承诺,但这样出生的人却在寻找他们的亲生父母。这些捐赠者都表示震惊。「我们从未想过这些事会发生。」但这又有甚么要紧呢?其实这是很自然的事,儿童是有基本的要求及权利去知道亲生父母是谁,以及在可能范围内由自己父母亲所养大。孩子并不是一件被代父母雇用来满足成年人欲望的商品,我们要反对那让孩子失去父亲或失去母亲的的转变! 对于一些人来说,「婚姻平等权利」应该比「孩子的平等权利」优先,但我常想有多少同性恋者会同意这些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若我们问每一位推动同性婚姻,不管是同性恋者与否,要是时光倒流,他们是否会很高兴由两名男子而非本身的母亲抚养长大?
第2節 重新定义「婚姻」影响儿童权益
0 第一章︰如何回应教会外的人?以赛亚书1:17 Part 2 重新定义「婚姻」影响儿童权益 以赛亚书1:17 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有些人指控基督徒是不行「公义」的一群,因为他们没有容许同性恋者拥有结婚的「平等权利」。不过,很多人好像没有注意到自从2008年,同性伴侣已经享有与其他伴侣完全一样的配偶关系的平等权利,以及相同的福利,包括国民医疗保险、税务、公积金、遗产承继及最接近亲属的身份,他们完全享有等同于向政府申请民事登记的关系的权利,就他们的关系而言并没有任何歧视。 今天争议的核心是有关重新定义「婚姻」这一个词,而不是平等权利。现时,政府确是界定了多种不符合婚姻资格的条件,包括最低可婚年龄(你必须达到某一年龄)、近亲关系(兄弟姊妹不能结婚,也包括父亲与女儿)、已结婚者不能再婚(包括重婚者及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者),现行制度下许多人被歧视是因为他们的关系不符合婚姻资格的条件,这些人并没有平等婚姻的权利。 许多人不断提及这一次公投是有关「婚姻平等权利」。「婚姻平等权利」是个巧妙而误导人的词组,使整个辩论变成一个偏激的论题。说到底,谁会反对「平等权利」呢?但是若婚姻被定义为「任何两个彼此相爱的人」的事,赞成「平等婚姻权利」的恐怕是少数,因为这样婚姻就会包括了兄弟姊妹之间、其他乱伦的关系,以及未成年的婚姻伴侣等等。任何人都不会真的赞成这种「平等权利」,这正是为甚么我说「婚姻平等权利」这一词语是巧妙却是误导人的。因此这一个辩论根本不是有关平等权利,真正的辩论是究竟婚姻能否被定义为生物学以外的事。将这场辩论称为有关「儿童的平等权利」,虽然可能稍为感性一点,但却是较少误导成份。究竟儿童是否有「平等」的权利,在可能范围内,由他们的亲生父亲及母亲抚养长大呢? 今天有些人这么争辩︰「同性伴侣现时已经可以育有孩子,那么这和婚姻有甚么相干呢?」某程度上,这是真的,但同样是误导性的,因为推动修改法例,让领养机构可以合法向同性伴侣提供孩子,是和推动同性婚姻的辩论直接相关。同性伴侣可以代孕及领养目前已差不多被人所接受,是因为大家假设了同性婚姻是木已成舟的事。若果这次公投的结果是赞成同性婚姻,有关提供代孕、领养机构豁免同性伴侣的申请等法例将有更繁复的修订。因此这次公投,你所投的票绝对会决定有关儿童的权利——就是一些要面临没有父亲或没有母亲的孩子权利的保障。 辛麦道尔(Sean McDowell)及约翰斯通(John Stonestreet)指出,当丹‧奎尔(Dan Quayle)担任美国副总统时,他曾在1992年因为公开反对梅菲‧布朗(Murphy Brown)的电视节目而被谴责。他说这节目「嘲笑父亲的重要性,把独自抚养一个孩子,称为只是另外的一种生活方式」。随后大选有一个重要时刻,电视明星梅菲布朗在节目中与奎尔说︰「副总统是时候去扩充他的定义,并承认不管是出于选择还是环境条件,家庭是可以不同形式而存在的。」 有趣的是,二十年后,曾经是克林顿班子的民主党人伊莎贝‧素希尔(Isabel Sawhill)在华盛顿邮报中,论及单亲家庭对贫穷的影响时说:「到头来,丹‧奎尔是对的。」 现时我们正处于类似的处境中,人们一般不了解同性婚姻对孩子及社会的意义。 我们需要清楚的是,重新定义婚姻,并不只和性别有关。随着性革命于1960年代开始,社会转变,接受婚姻以外的性行为。诚然婚外性行为自古已有,但在六十年代开始,才被视为美好的事。色情文化成为社会常规并且被广泛接受,《花花公子》(Playboy)成为有名的杂志。满足自我成为判别是非的评准基础,但这并不是没有后果的,甚至女权份子今天也哀叹「一夜情」的文化,半点也没有解放妇女。寻找性伴侣的应用程序显示约会已被「没承诺,不会与你再相见的性勾搭」所取代。现时女人被利用为男人的玩物,较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种「满足自我」(主要意思是「满足男人」)是有后果的。 重新定义婚姻较想做就去做有更严重后果。现时的说法是「我们没有打扰你,你为甚么要干涉我?」或「同性婚姻对你有何影响?」答案是,若我们把婚姻的定义改变为「要讨好成年人」,这会让我们整个社会漠视了儿童,影响着下一代孩子的权益。 自从「眼目的满足及自我感觉良好」成为判断是非的准则,我们就见到这巨大的转变,甚至会美化不忠。姬丝汀‧科士打(Christine Forster)(艾博德总理的妹妹)在孩子的学校遇见一名母亲,两个人都与丈夫离婚并结成伴侣。撇开这两个女人的性取向不谈,我们尝试去找出真正发生了怎样的改变。不久以前,若一名男子离开妻子,找他孩子小学里所认识的另一个母亲,只因为无法感受到妻子的激情,你会认为这人是卑劣的。但如今男人及女人离弃他们的家庭已被接受,因为他们只是「找回自我」。当然。不少婚姻无可否认会因为各种原因而破裂,但这改变并不只是因为性取向,而是因为「这只是我的事」这一想法,使所有事情都变成对的了。婚姻向来包括共同承担、誓盟及委身,这表示在婚姻生活中,很多事情并不单是「使我快乐」,可是现时婚姻已彻底变了质。 提出重新定义婚姻,都会牵涉很多其他议题,如多配偶制(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及多元多重爱,不少人因此大声疾呼,觉得被冒犯及不切实际,但这仍然是一个真正要面对而未被解答的问题。若然要按取悦成年人这准则来重新定义婚姻,我们又有甚么理据去否定多配偶制,甚至是恋童癖?(使之成为合法,事实上已有人开始辩论要降低合法性行为的年龄)我们是否也应该为他们争取「婚姻平等的权利」?《时代报》(The Age)曾刊登数篇文章(如2015年9月8日),介绍多元多重爱的关系。有一篇文章提及一名女子拥有多名男子及另一名女子伴侣,并称许他们能按所喜欢的去做任何事,这文章没有把他们和现时有关婚姻的辩论扯上关系,但我们如何让这些人不去争取「婚姻平等的权利」呢?除非我们歧视多元文化,否则我们必须容许多配偶制。在一些伊斯兰国家,摩门教徒及一些非洲部族文化中,多配偶制是常规文化,我教会中就有一位女士来自非洲文化中的多配偶制家庭。 《华盛顿邮报》(The Washington Times)曾发表弥敦‧高利亚(Nathan Collier)申请合法娶他第二个妻子的文章,他的论点是「这是有关婚姻平等权利」……你不能有『高等法院决定合法化同性婚姻』而不容许多配偶制。」(4)现时就是如此。是的,他事实上曾说:「这是婚姻平等的权利!」所以当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对这个「我们以往已经听过」的理据嗤之以鼻,他们仍是无法回答这问题︰若婚姻从生物学一男一女的角度重新定义为「随成年人的喜好」,我们可以用甚么理由来拒绝多配偶制或其他的组合呢? 同性恋社群由于性取向的缘故,是与别不同的,他们维系长期的关系并不多见。一项研究显示,只有2%的同性恋关系是单配单的,相对之下,异性婚姻则有83%。(5)同性恋社群称这为「单对单但接受外遇关系」,就是说在情感上与一人亲密但却维持多个性伴侣。若把这种习惯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引入社会,会导致我们现时的婚姻关系失去价值,影响婚姻中对彼此委身的意义,这将是社会制度的重大改变。
第1節 基督徒应该怎样看同性婚姻?
0 第一章︰如何回应教会外的人?以赛亚书1:17 Part 1 基督徒应该怎样看同性婚姻? 当写这书的时期,澳洲正走向联邦大选。若联盟党能继续执政,答应会举行全民公投,决定应否改变婚姻的定义,以包括两个同性别的人。这表示,若你是有资格投票的澳洲公民,在不久的将来,你要走进投票站。你和其他澳洲人的投票决定,将会对我们所认识的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 我们期望大部份教会人士会投票维持现时我们对婚姻的定义(下一章会显示这并不是真的如此明显)。但是当不信的人不容许圣经的观点带进讨论时,情况又会如何呢?当人们不接受圣经的权威时,我们如何可以与人讨论同性婚姻这一个问题呢?当人们不接受以宗教角度去讨论时,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是否就放弃,回到教会朋友中间,彼此安慰就算呢?说到底,走向世俗化的澳大利亚,就是一直要求教会与国家分离,不接受宗教观点。我们该怎样回应呢? 提醒人们反思西方社会认为教会与国家应该分离的想法,或许对我们有帮助。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士‧麦迪逊(James Madison)(1809-1817),是推动教会与国家分离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他注意到政教分离的现代版,源自1500年代的基督新教改革及马丁路德的两个国度观。路德和其他宗教改革家指引教会要回到圣经、耶稣的教训,以及使徒保罗有关两个政权——国家及教会的看法。国家及教会都源于神,但国家不管理教会而教会也不管理国家。 现代版的教会与国家分离,根源于基督新教是显而易见的事。环顾带着基督教传统的西方国家,都有教会与国家分离的自由。看一下那些没有政教分离自由的国家,都是封闭的伊斯兰国家或是部落式社会。就算一些最近演变成西方模式的国家(例如印度),仍然在深陷于社会意识形态的政治系统中挣扎。不少来自伊斯兰教国家的穆斯林认为,每一个澳洲人都是基督徒,为甚么呢?因为他们就是无法理解宗教与国家分离这一观念。教会与国家分离最糟糕的情况,大概是无神论的政权。二十世纪的共产国家在意识型态上是完全无神论,把国家权力看成至高无上,因此国家要完全控制或消灭宗教。在这些国家中,教会与国家并不分离。 所以,基督徒支持教会与国家分离的概念,这是我们带给世界的想法,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不愿意收回这个想法。但教会与国家分离,并不表示根源于信仰所发出的声音,应该被消灭,或者甚至被视为较别的观点偏颇。社会中每一个部分,包括商业、教育及宗教群体,都该有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事实上,我们需要把这原则再推进一步,提醒人们他们是如何取得言论自由及民主的。法国无神论哲学家路‧费利(Luc Ferry)曾说,基督教要求人人平等的基本信念…… 「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是我们世界的整个民主传承所欠缺的。」(3) 然而,尽管基督徒为世界带来现代版本的民主,以及教会与国家的分离,在同性婚姻的讨论上却无法插话。难道我们除了宣讲福音,和带出圣经的信息外,就不应该说甚么吗?毕竟非基督徒做了各种违反圣经教导的事,我们岂不是仍与他们一起生活?我们明白我们无法改变他们,我们也不是每一件事都会要求公投来解决。 基督徒应该使用诉诸证据及调查等实际论据吗?很多基督徒会说:「这是圣经所说的,让我们就这样说吧,因为没有人会因为实际论据而改变观点的。」甚至有一些非基督徒认为当基督徒提出实际论据时,我们只是使用烟幕来隐藏我们真正的议程,就是推出宗教的观点。我们对此会怎样回应呢? 想一想神的国度。耶稣来,不是只为拯救我们,或是改变人的生命。祂来是要建立祂的国度,而我们应该时常盼望:「你的国度降临,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耶稣的国度是藉福音而来,但当我们坚持正义及正确的事,或是当我们提出真诚而实际的理由,表明为甚么同性婚姻对社会不好,我们并没有放弃福音。这些论据也并不是隐藏我们宗教议程的烟幕。当我们不去隐藏我们所坚守的信仰及所信的福音时,实际性的论据就显得更重要,因为是我们所信的福音驱使我们去坚守真理及公义。 我想使用一节原来是给古代犹太人的经文去表明这一点。犹太人常被指责没有活出他们的信仰,以及对所居住的小区缺乏关爱,我们对其中的细节感兴趣,到底这些人无法做到甚么呢? 以赛亚书1:17 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由于福音的驱动,基督教会在其全盛时期时,关爱受压迫的人及坚守着公义。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与其他基督徒议员们无论是废除奴隶制度,还是推动兴建医院、免费教育、对有需要人士特别是儿童的关爱、公平的工作环境等,都是由基督徒寻求去为受压迫者发声所推动。这一节经文在旧约圣经重复地被提及,也同样表达在新约圣经中。 雅各布书1:27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是的,响应婚姻平权是对没有父亲的孩子的关爱,因此我们反对,基督徒不应该参与有关儿童权益及有关公义的实际讨论这个看法。这不等于逃避宗教责任,或是实行社会福音,更不是隐藏我们宗教观点的烟幕。同性婚姻的诸多后果深切影响信仰,而神说这件事也该放在我们的心上。
《宣教士》墨爾本首映後記︰ 宣教的火已經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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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嫁給韓國的女人,再見,前韓國女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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